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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》

2025-08-05 16:02 围观 : 244次

【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》】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要求,聚焦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任务,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深化产融合作,强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,提升金融支持强度精度效度,为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、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,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,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。坚持分类施策、有扶有控,推动产业加快迈向中高端,防止“内卷式”竞争。

意见指出,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,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、工业母机、医疗装备、服务器、仪器仪表、基础软件、工业软件、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,利用合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,服务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。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,适用上市融资、并购重组、债券发行“绿色通道”。加大对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首批次新材料、首版次软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。

意见指出,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、智能(网联)汽车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时空信息、商业航天、生物医药、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新兴产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。推进投资端改革,完善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,推动政府投资基金、国有企业基金、保险公司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重点围绕未来制造、未来信息、未来材料、未来能源、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,加快布局未来产业。

意见指出,加强对5G、工业互联网、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,积极运用融资租赁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。推动银行建设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,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、生态对接、信息采集、数据验证、估值定价、产品创新等,实现结算、融资、现金管理等“一站式”金融服务。

意见指出,鼓励保险机构、银行理财子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、商业自愿前提下,通过股权、债券、私募基金、融资租赁等形式,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。(央行)